主旨: 函轉本府環境保護局辦理115年度「桃園市環境教育志工服務隊宣講師」到校進行環境教育宣講課程,請踴躍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府環境保護局115年3月2日桃環綜字第1150015074號辦理。 二、 為協助貴校加強學生珍惜資源、愛護環境以及環境永續觀念,該局透過「桃園市環境教育志工服務隊宣講師」至貴校進行環境教育校園巡迴演講,提升學生環境保護相關知識,進而將環境保護觀念落實日常生活。 三、 課程申請方式請至「本市環境教育推廣媒合平台-學校宣講課程專區」(
https://tydep-eev.com.tw)。 (一)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 (二) 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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