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23日臺教師(三)字第1150017601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校本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運作與成效,協助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課程與教學,強化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推動社群之能量,爰教育部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旨揭培訓課程。
三、旨揭研習計畫規劃於北區、中區、南一區、南二區、東區、離島地區(澎湖縣、連江縣、金門縣)分別辦理社群召集人(講師)增能培訓課程,請貴校鼓勵曾參與教育部社群召集人初階、進階或高階講師培訓課程,並取得認證之教師,踴躍參加線上及北區場次培訓課程,辦理時間與地點如下:
(一) 線上課程(不分區,請學員自行擇一場次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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