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劃提供「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平台」補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 定處所隔離通知書及提審權利告知」(下稱指定處所隔離 通知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1年6月13日府衛疾字第1110148326號函辦理。
二、為減輕行政負擔,旨揭針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者補 發之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開立機關將設定為地方政府衛生 局,並於本(111)年5月30日開放使用,說明如下:
(一)個人資料(姓名、聯絡電話、地址)及隔離地址,由申請 人自主填報,而隔離起日及迄日係介接醫療機構上傳至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之採檢日,並依確診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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