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市108年12月25日府衛疾字第1080307918號公告辦理公告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為避免腸病毒於傳播及重症病童之發生,若小學低年級(一、二年級)有學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峽炎或疑似腸病毒感染,該機構應於發現病童時起四十八小時內,通報至桃園市學校暨機構傳染病通報系統。如同一班級於一週內有二名以上病童,該班級應停課(托)七日。
本校一年義班於一週內出現二名病童,因此自9/11(三)-9/17(二)停課七日。9/18(三)恢復上課。 並於9/18(三)-9/23(一)進行補課,停課、復課通知、補課課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