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55119號函辦理。
二、因應旨揭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自111年4月26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為3+4天(3天隔離+4天自主防疫),另回溯目前已居隔超過3天者,自同年月27日開始解除隔離。其中自主防疫之4天,教育部考量校園為高度密集場所,教職員工生以不到校為原則。
三、配合前開政策,「經匡列居家隔離人員」自111年4月27日起於「自主防疫期間」之差勤調整如下:
(一) 教師(含專任教師及導師):原則採居家線上教學,並請學校全力支援各項設備並關注教學情形,其他實際從事教學工作者比照教師辦理。
(二...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