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桃園市中壢區普仁國民小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110/05/11~110/05/14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畢業。
二、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具備工作協調、人際溝通能力、品行端正、注重行政倫理、服務熱忱、敬業精神及電腦文書處理(含公文系統、word、Excel)與網路操作能力,並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行職務及業務調整者。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無公務人員...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