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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研習 梁淑芳 - 教師研習訊息 | 2026-01-13 | 點閱數: 163
主旨: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特殊醫療照顧兒童就學照顧訓練課程」計畫第一場次培訓課程簡章1份,請貴校(園)依需求報名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年1月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141348號函辦理。 二、 為提升教育場域人員對特殊醫療生活照顧兒童的照顧知能 與技能、支持能力與照顧品質,確保教育現場能有效且自信地應對特殊醫療照顧兒童的就學需求,進一步實踐教育平...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梁淑芳 - 行政公佈欄 | 2026-01-13 | 點閱數: 175
主旨: 大成國小辦理 115年度寒假學生多元資優潛能營,敬邀貴校同學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 115年度寒假學生多元資優潛能營計畫辦理。 二、 提供資賦優異或創造力才能學生多元學習活動方案,發掘學生潛能。 三、 營隊名稱:廚房裡的科學。 四、 參加對象:桃園市114學年度二、四年級學生。...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衛生組長 - 行政公佈欄 | 2026-01-13 | 點閱數: 132
主旨: 檢送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鴻海教育基金會115年1 月26日(星期一)共同舉辦之『永續生態里山學堂』永續教育基地環境導覽培訓課程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14年12月24日25海環字第 J120001號函辦理。 二、 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 研習日期:115年1月26日(星期一)9時30分至17時。 (二) 研習地點:桃園市龍潭區渴望路428號渴望會館及雞籠坑步道。 (三) 參加對象:本市國小、國中教師及本市環教輔導團教師。 (四) 報名網址:https://www.accupass.com/event/260108040018130646...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衛生組長 - 行政公佈欄 | 2026-01-13 | 點閱數: 70
主旨: 函轉國立中興大學辦理「第二屆淨零轉型暨自然碳匯與碳權發展趨勢論壇」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5年1月5日府農秘字第1140380858號函辦理。 二、 檢附海報及課程說明各1份。 三、 報名相關問題,請逕與南畝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葉閎宇先生 聯繫,電話:(04)22856959或0980-019636。
公告 衛生組長 - 行政公佈欄 | 2026-01-13 | 點閱數: 138
主旨: 為推動節能意識並落實節能行動,本會協同經濟部能源署及工研院,辦理2026荒野《居家節電好公民》冬令活動,請轉知所屬單位及教師並鼓勵申請。 說明: 一、 本會自2005年起推動「夏至關燈」行動,並於2010年以「Earth Hour 關燈一小時」與國際倡議接軌,迄今每年持續辦理相關倡議活動,致力推廣節能減碳及氣候變遷調適之重要性。另自2012年起,與經濟部能源署及工業技術研究院合作,深入全國各縣市社區、家庭、機關團體及校園,辦理節能減碳推廣教育,串聯在地社區能量、實踐生活節能手法。 二、 為深化校園節能教育,本會特別為中小學師生規劃辦理「2026居家節電好公民」冬令活動,聚焦居家...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訓育組長 - 行政公佈欄 | 2026-01-12 | 點閱數: 205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 期末校務 會議通知 1.時間:115年01月22日(星期四)下午15:40 2.參與人員:全校教職員工暨各班家長會委員 3.地點:B棟三樓視聽教室 4.提案: 一、「桃園市中壢區普仁國民小學常態編班實施要點修正草案」審查。 二、訂定本校「教職員於非上班時間出勤或例假日奉派出差之處理規範及加班費支給原則」審查。
公告 人事主任 - 校內公告 | 2026-01-09 | 點閱數: 89
需登入,並限「管理員 , 註冊會員 , 校內教職員 , 教務處 , 學務處 , 總務處 , 輔導室 , 人事室 , 會計室 , 幼兒園」等群組觀看
公告 衛生組長 - 行政公佈欄 | 2026-01-09 | 點閱數: 74
主旨: 檢送愛自然(iNaturalist)公民科學家推廣計畫到校服務暨戶外教育活動簡章一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114年12月31日農生保字第1146526417A號函辦理。 二、 有關到校服務暨戶外教育辦理資訊如下: (一) 推廣對象:全臺國小5年級至高級中等學校以下之學生。 (二) 實施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三、 如有相關未竟事宜,請逕洽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助理周小姐(電話:049-2761331分機611,E-mail:inging@tbri.gov.tw)。
公告 註冊組長 - 行政公佈欄 | 2026-01-09 | 點閱數: 89
二十、受訓費用:        由代訓機關(構)向學員或其服務機關(構)收取受訓費用,工 程會不另支付費用。各項收費原則如下: (一)收費上限:依附件 7 所定基數計算,每一基數之換算金額, 由工程會定之。 (二)除餐飲及住宿得另計費用外,不得以其他名目另行收費。但 受理學員複查考試成績作業,得酌收必要費用。 (三)於離島地區開辦之訓練班,得不受第一款收費上限限制。 (四)部分課程採視訊或網路教學方式者,其收費應低於第一款所 定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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