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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特教組長 - 行政公佈欄 | 2023-10-11 | 點閱數: 85
主旨: 有關本校辦理「桃園市112年度加強各校教職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請鼓勵所屬教師、家長及教師助理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年3月22日桃教特字第1120024979號函辦理。 二、 研習主題:普通班情緒障礙與行為偏差學生之分辨與教學策略。 三、 研習講師:清華大學孟瑛如教授。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特教組長 - 行政公佈欄 | 2023-10-06 | 點閱數: 111
說明: 一、 依據東門國小112年9月27日東門小特字第1120009359號函辦理。 二、 本研習訊息摘要如下(詳見附件實施計畫): (一) 研習時間:112年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 (二) 研習地點:本市桃園區東門國小。 (三) 參加對象:本市高中(職)、學前、國中小、普通...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特教組長 - 行政公佈欄 | 2023-10-04 | 點閱數: 98
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轉知國立故宮博物院之「手 語導覽解說影片」網址連結,請貴校協助推廣宣傳,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9月22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120126317號函辦理。 二、查該院長期為各類身心障礙者製作參觀輔助資源,並透過 網路公開平台,鼓勵身心障礙觀眾以更便捷的方式親近該 院文物,豐富其美感體驗,進而實踐文化平權之理念,製 作「手語導覽解說影片」係針對聾人需求製作之參觀輔助 資源(網址:https://reurl.cc/9RX8Zn),已公開逾50則 導覽影片並持續更新擴充,內容均經專家審查及障礙者實 測,有助於聽語...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特教組長 - 行政公佈欄 | 2023-10-04 | 點閱數: 79
主旨: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清華大學特殊教育學系辦理112年度「建構特殊教育行政系統之融合教育支援網站-有愛無礙網站計畫」成果發表暨推廣研習會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2年9月25日清師培字第1129007558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辦理資訊如下(詳如附件): (一)    參加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教教師、普通班教師等。 (二)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特教組長 - 教師研習訊息 | 2023-10-03 | 點閱數: 98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年3月22日桃教特字第 1120024979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112年10月11日(星期三)13:30至16:30。 三、研習主題:特殊需求學生班級經營及融合技巧。 四、研習講師:成功國小 呂美玲老師。 五、研習地點:茄苳國小視聽室。 六、研習對象:以本校校內教職員、家長優先錄取,若有餘名 額開放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教職員、特教助理員、家 長。  
公告 特教組長 - 行政公佈欄 | 2023-09-26 | 點閱數: 64
主旨:檢送「桃園市國中特教資源中心112學年度第1學期電話諮 詢服務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國中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實施計畫及桃園市高級 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專業支援團隊 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案計畫為透過電話諮詢服務,提供本市學校團隊或家長 對特殊教育學生之情緒行為問題之了解與因應策略,以協 助學生在校適應。 三、本案諮詢資訊摘要如下: (一)服務對象:本市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之教師、家長 及相關人員。 (二)服務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月19日,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 時至中午12時。 (三)服務專線:(03)4...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特教組長 - 行政公佈欄 | 2022-08-12 | 點閱數: 555
普仁國小111學年度新生班親會活動計畫-公告版 一、目的:                                            &nbs...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特教組長 - 行政公佈欄 | 2022-08-02 | 點閱數: 443
主旨: 檢送衛生福利部函有關家長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之罰則,應優先適用第97條或第102條疑義函示,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社會局111年7月19日桃社兒字第1110064397號函辦理。 二、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下稱兒少法)」第49條第1項規定略以,任何人不得對兒...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特教組長 - 行政公佈欄 | 2022-08-02 | 點閱數: 155
主旨: 檢送衛生福利部函有關家長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之罰則,應優先適用第97條或第102條疑義函示,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社會局111年7月19日桃社兒字第1110064397號函辦理。 二、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下稱兒少法)」第49條第1項規定略以,任何人不得對兒少有遺棄、身心虐待、剝奪或妨礙其接受國民教育機會、強迫性交等15款不當對待行為。另依同法... 觀看完整文章
特教組長 - 行政公佈欄 | 2022-05-14 | 點閱數: 87
應家長要求   徐權鼎講師應允   提供0514講師簡報  提供家長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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