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辦理「桃園市114年身心障礙嘉年華」一案,請各校踴躍參與,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體育局114年4月21日桃體全字第1140005421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資訊如下: |
(一) | 時間:114年5月24日(星期六)。 |
(二) | 地點:桃園市立體育館(巨蛋)。 |
(三) | 報名日期:114年4月21日至114年5月2日下午 4 時截止。 |
三、 | 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參與旨揭活動人員公(差)假登記,並得於活動結束後2年內覈實補休,補休期間所遺課務排代費用由校內用人費用支應。 |
四、 | 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府體育局賴助理員,聯絡電話:03-3194510#5014。 |
五、 | 檢附本府體育局來函及相關會議紀錄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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