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3年12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36003595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二、參照行政院「一百十三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第6點及第7點規定,訂定旨揭補充規定。
113學年度課程計畫核定公文
113學年度課程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