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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行政公佈欄 | 2024-09-24 | 點閱數: 108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系:綜合行政

職稱:幹事

官等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桃園市

報名期間:自113年9月24日至113年9月27日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 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及其他規定限制轉調情形者(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三、具備工作協調、人際溝通能力、品行端正、注重行政倫理、服務熱忱、敬業精神及電腦文書處理與網路操作能力,並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行職務及業務調整者。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等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工作項目:

一、辦理總務處業務(勞保、健保、勞退、採購、財產管理、公務修繕管理、家長會相關業務、工友及警衛、臨時人員管理、事務、出納等總務處相關業務)。

二、午餐相關業務(含午餐教育、食農教育......等)。

三、協助教務處、學務處及輔導室相關業務。

四、配合學校需要執行職務調整及輪調。

五、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425號(桃園市中壢區普仁

國民小學)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3年9月2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請依序將以下表件(所附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自行書寫與正本相符及親自簽章)合併掃描為1個PDF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

1.報名表(請逕至本校網站公告區下載)。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

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現任職務派令。

6.歷年銓敘部審定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語文檢定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無則免附)。

※證件資料如係以影本掃描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二)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或資料不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不再通知補件;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二、甄選方式:

(一) 公告甄試名單: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合格者優通知參加甄試。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通知參加甄試者或甄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甄試科目:電腦能力測驗(學校行政業務需具備之文書處理與網路操作能力等)20%及面試80% 。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擇優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惟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

四、聯絡人:本校人事室陳主任,聯絡電話:(03)456383轉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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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Book-sb7dl/vide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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