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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衛生組長 - 行政公佈欄 | 2024-08-06 | 點閱數: 53

主旨: 函轉教育部修正「各級學校犬貓管理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7月30日臺教資(六)字第1132702811號函辦理。

二、 為維護校園安寧、環境衛生、教學環境品質、師生安全及防疫需求,教育部訂有「各級學校犬貓管理注意事項」,提供各級學校管理進入學校之犬、貓及訂定管理相關規範之參考。

三、 檢附旨揭修正後注意事項、修正對照表及附件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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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Book-sb7dl/vide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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