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月8日介聘作業完成後,請介聘至本校之教師先以電話與本校人事室聯絡(4563830#710),並於當日下午12時50分至人事室報到。
二、接受本校教評會審查當日請攜帶以下資料:
1.身分證(正反面)正影本
2.教師證(正反面)正影本
3.學歷證書(含最高學位)正影本
4.專長證書正影本
5.原學校服務證明書正影本
6.簡歷表(請自行下載)
113學年度課程計畫核定公文
113學年度課程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