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3月11日總處培字第1130012784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衛生福利部依性騷擾防治法第5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性騷擾事件調查處理專業人才之知能培訓,又為提升各機關 (構)受理性騷擾申訴案件之調查品質,建立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以利各機關(構)使用,爰訂定旨揭要點。 三、報名表及其他說明請自行參閱附件。
113學年度課程計畫核定公文
113學年度課程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