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茲遴派貴校人員參加112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三階課程與教學輔導人才培育及認證課程-輔導員「初階」、「進階」及「領導人」培育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5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66287號函及「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CIRN)」公告名單續辦。
二、本案參訓人員研習期間請所屬服務學校本於權責核予公假登記,所需起、返程日交通費及代理代課費由國教署及本局補助辦理之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相關計畫項下支應(請依研習日期所屬學年度逕洽團員所屬輔導小組召集學校續處)。
三、有關各領域(議題)研習班別之「報到須知」及「課程表」,請參訓人員逕至國家教育研究院研習及活動資訊網下載。
四、本案參訓人員須全程參與(含開訓及綜合座談),並經評量成績及格者,始核發培育證書;除符合相關請假規定外,資格不符或未全程參與者,均只核予研習時數。
五、本案參訓人員倘未全程參與(含部分時間請假),至遲請於研習結束後一週內,由所屬服務學校函報本局敘明原因,俾利本局掌握團員參訓情形,並列為爾後薦派參訓序位之參考。
六、檢附旨揭課程-輔導員「初階」、「進階」及「領導人」培育班參訓人員名單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