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日期:民國112年3月04日(星期日)。
二、活動地點:桃園市龍潭區石門營地
三、參加對象:本市各級童軍。
四、費 用:凡參加者一律繳交參加費新台幣三百元正(含餐費、保險、紀念品及活動材料費等)。不足金額由童軍會支應。
五、活動內容:
(一)慶祝大會:頒發木章、表揚績優童軍團、頒發優秀童軍獎章,頒發吳兆堂博士獎學金、頒發服務員工作獎章、頒發團領導人績優獎章。
(二)表演活動:邀請各校、團擔任演出。
六、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2月23日止,各團填妥報名表連同參加費至本會繳交或郵政劃撥,郵政劃撥者請影印劃撥收據及報名表,利用傳真或郵寄本會(郵政帳號:00170215號 桃園市童軍會、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326號4樓、傳真電話:2181356)。
七、報到時間:3月04日上午九時。(交通由各團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