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信義國民小學 函 |
主旨: | 有關本校承辦本市「112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中壢區『教師代表』」票選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1月18日桃教小字第11101085011號函辦理。 |
二、 | 貴校請於本(111)年12月9日前完成校內遴選,並於該日前將貴校教師代表名單(完成核章)免備文逕送、傳真或電郵本校人事室(t00512@hyes.tyc.edu.tw),並請來電確認,逾期視同放棄。 |
三、 | 請貴校教師代表於本年12月14日(星期三)下午2時整(逾時視同放棄投票),至本校信義樓二樓綜合教室參加公開票選作業;選舉結果最高票者當選,若有同票併列者,以抽籤方式產生。 |
四、 | 請協助轉知貴校教師代表準時參加,並惠予同意公(差)假登記,倘是日需以課務派代方式出席,所遺課務得依前開函示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待遇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報教育局辦理補助申請作業。 |
五、 | 本校校內車位有限,建請共乘或以大眾交通工具代步,檢附本校交通路線圖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