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農業部115年2月4日農授林業字第1152420100號函辦理。 二、請各機關就國人掃墓之慣習,加強森林火災防災宣導及相關燃料管理措施,協助於人為活動頻繁之墳墓、林道、登山步道等易發生森林火災區域,加強辦理燃料移除(垃圾、枯枝落葉、立木、枯倒木等)、減少燃料累積等管理措施;另今(115)年中南部山區雨量偏少,併請貴機關應落實宣導周知森林區域不得引火,使用汽化爐、高山爐具等應注意火源,避免使用不慎造成森林火災。
114學年度課程計畫核定公文
114學年度課程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