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桃園市中壢區普仁國民小學
一、大專以上畢業。 二、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具備工作協調、人際溝通能力、品行端正、注重行政倫理、服務熱忱、敬業精神及電腦文書處理(含公文系統、word、Excel)與網路操作能力,並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行職務及業務調整者。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等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特考特用 (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六、具辦理出納業務工作經驗及相關學經歷背景尤佳。
一、辦理總務處業務(出納、勞健保、採購、財產管理、公務修繕管理、家長會相關業務、工友及警衛、臨時人員管理等業務)。 二、 協助教務處、學務處及輔導室相關業務。 三、配合學校需要職務分配及調整。 四、其他交辦事項。
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425號
一、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0年5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請依序將以下表件(所附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自行書寫與正本相符及親自簽章)合併掃描為1個PDF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 1.報名表(請逕至本校網站公告區下載)。 2.身分證正反面、男性退除(免)役證明。 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書。 5.現任職務派令。 6.歷年銓敘部審定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語文檢定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二)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或資料不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不再通知補件;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二、甄選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通知參加甄試者或甄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甄試科目:電腦能力測驗及面試。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擇優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3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惟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 四、聯絡人:本校人事室陳主任,聯絡電話:(03)4563830 轉710。
113學年度課程計畫核定公文
113學年度課程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