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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行政公佈欄 | 2022-05-17 | 點閱數: 291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13日公告「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防疫措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QA」辦理。 二、因應旨揭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自111年4月26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為3+4天(3天隔離+4天自主防疫),另回溯目前已居隔超過3天者,自同年月27日開始解除隔離。其中自主防疫之4天,教育部考量校園為高度密集場所,教職員工生以不到校為原則,並於同年5月13日公告前開疫情調整防疫措施QA。 三、配合前開政策及防疫措施QA,「經匡列居家隔離人員」自111年5月13日起之差勤調整如下: (一)  教師(含專任教師及導師,其他...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 行政公佈欄 | 2022-05-16 | 點閱數: 215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5月10日總處培字第111001492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茲以「防疫隔離假」係為防疫應變緊急處置之特別措施,既有支薪,機關同仁於請防疫隔離假期間,倘機關基於公務需要,自得在兼顧防疫及維持政府持續運作前提下,視業務性質、資(通)訊設備狀況及人力配置指派同仁於上班時間居家辦公。於該上班時間執行職務,並未符合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規定:「公務人員經指派於上班時間以外執行職務者,服務機關應給予加班費、補休假、獎勵或其他相當之補償」所稱加班之要件。
公告 人事主任 - 行政公佈欄 | 2022-05-16 | 點閱數: 245
一、依據國家圖書館111年5月9日國圖事字第11101000840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各類型圖書館從業人員及其他公教人員之專業知能,國家圖書館規劃辦理旨揭活動,於國家圖書館遠距學園數位學習平臺(https://cu.ncl.edu.tw/)開設「新世代館員專業知能」、「與世界級館長線上相會-圖書資訊國際專業講座」以及「游於藝-傳統文化美學」等三大系列課程。 三、學員於本活動截止前,選讀並完成本次推廣之課程10小時以上者,除可獲得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或教師研習時數)外,亦可參加本次抽獎活動。 四、檢附本案活動計畫1份  
公告 人事主任 - 行政公佈欄 | 2022-05-13 | 點閱數: 266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111年5月6日桃政預字第1110002721號函轉法務部廉政署111年5月5日廉防字第111年05002230號函辦理。 二、請加強辦理下列事項: (一)  各機關學校遇有符合「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機構學校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之請託關說事件,請依規定填報登錄表,並通報本局政風室辦理登錄。 (二)  為保障公務員依法行政之權益,避免因不當請託關說觸法,請依要點第14點等規定,加強宣導禁止請託關說,以及公務員如遇請託關說應落實登錄。 (三)  各機關學校受理請託關說事件登錄,應注意防範被請託關說者因登錄而受到...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行政公佈欄 | 2022-05-13 | 點閱數: 195
依市府111年5月3日府人考字第111009904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公告 人事主任 - 行政公佈欄 | 2022-05-11 | 點閱數: 297
一、5月11日介聘作業完成後,請介聘至本校之教師先以電話與本校人事室聯絡(4563830#710),並於當日下午13時30分至人事室報到。 二、接受本校教評會審查當日 請攜帶以下資料: 1.介聘通知單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教師證(正反面) 影本 4.學歷證書(含最高學位)影本 5.專長證書影本 6.個人簡歷表(請自行下載)
公告 人事主任 - 行政公佈欄 | 2022-05-06 | 點閱數: 273
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一份。
公告 人事主任 - 行政公佈欄 | 2022-05-06 | 點閱數: 198
一、依文官學院111年5月3日國院數字第1110800057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文官學院為推動公務人員養成閱讀習慣,以落實終身學習理念,爰自91年起開辦「每月一書」活動,為辦理書目遴選,請踴躍推薦近5年內(自106年6月10日起至111年6月10日止)出版之「公共政策與管理知能」及「自我發展與人文關懷」兩大領域範疇圖書,並於111年6月10日前至文官學院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nacs.gov.tw)首頁,點選「好書推薦」連結,逕行輸入圖書資料。
重要 人事主任 - 行政公佈欄 | 2022-05-05 | 點閱數: 644
一、依市府111年5月3日府教人字第111011918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二、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簡稱退撫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校長、教師、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及技術教師、專任運動教練依第18條第1項第1款與第2款及第19條規定辦理自願退休生效日期,除特殊原因外,原則以2月1日或8月1日為準。 三、次查教育部111年4月21日臺教人(四)字第1110036441號函略以,有關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給付金額,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公告自111年7月1日調高2%在案。是以,本次調整方案生效...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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