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象:國小學生
二﹑類別:國小組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三﹑件數:
(一)每校應選送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版畫類及水墨畫類各組作品各1 至5 件
(二)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1 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1 人,指導老師亦為1 人,每人至多參加2 類。
四、主題:依各學校美術教育課程內容自由選定。
五、作品規格:見實施辦法P.4~P.5
備註:更多活動資訊詳見公文或實施辦法,或洽訓育組#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