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資格: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中、小學教師,並附上教授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佐證資料連同簡章附件備齊報局審查。 (二)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2月3日(星期五)前將報名資料逕送本局,且逾期不受理。 (三)活動報名簡章亦可至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https://gpwd.mnd.gov.tw/) 或全民國防教育網(https://aode.mnd.gov.tw/)下載運用。
113學年度課程計畫核定公文
113學年度課程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