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永安國小辦理本市「111學年推動海洋教育課程教師教案比賽實施計畫」一案,請鼓勵教師踴躍參加,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新屋區永安國民小學111年11月22日永小教字第 1110007373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一)收件時間:112年3月1日至112年3月15日止。
(二)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之教師(含 代理、代課教師),各校不限作品件數,但每人限報一 件。
(三)獎勵:比賽各錄取特優一名、優等二名、甲等三名及佳 作五名為原則(評審得視參賽作品之內容品質情形決定 是否給獎)。
(四)送件方式:親送或郵寄至327004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西路 二段1320號,永安國小教導處收。
三、本案聯絡人:永安國小教導處徐永相主任,(03) 4862224。
四、檢附本市111學年推動海洋教育課程教師教案比賽實施計畫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