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社團法人桃園市聲暉協進會111年6月20日111桃暉寬字第48號函辦理。
二、 本案宣導期程自111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每週一至週五。
三、 宣導方式可採入班宣導或視訊宣導,即日起開放報名,額滿為止,報名方式:傳真或E-mail至該協進會信箱;或填寫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4T7PWyEBgStjt96g9),並請致電該協進會確認宣導事宜。
四、 檢附旨案活動簡章及申請表各1份,或至本市特殊教育資源網(https://special.tyc.edu.tw/)-特教業務單位-特殊教育科-表件下載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