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1年6月7日發特字第1113001674號函及勞動部「一百十一年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績優單位表揚計畫」辦理。 二、 貴單位符合「進用身心障礙者績優獎」報名資格,請參閱上開計畫第4點第1項規定,有意願報名者請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資料,依旨揭報名日期函送本局。 三、 檢附旨揭獎勵計畫1份。
113學年度課程計畫核定公文
113學年度課程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