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司辦理桃園市環境保護局新屋環境教育園區媒合補 助計畫,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推廣學子學習環境教育,本計畫提供全台公私立學校 【國小、國中及高中(職)】或旅行團參訪園區補助,計畫 最高補助1,500團,歡迎各校踴躍申請。
二、補助條件:每40人為一團,不限同一班級可湊團,每團補 貼700元。
三、停留時間:不少於30分鐘。
四、補助期間:即日起至111年12月26日(星期一)止。
五、申請作業辦法及園區介紹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