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永長興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14 學年度第一學期身心障礙學生獎助學金辦法
一、宗旨:
為鼓勵身心障礙學生敦品勵學、積極向上,給予認真優秀之身心障礙學生肯定。
二、申請對象:
須符合以下四項條件:
1.就讀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及國小之身心障礙學生。
2.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之有效身心障礙證明。
3.家中經濟弱勢。
4.高中職及國中學生學業成績平均達 60 分,國小學生學業成績平均達 70分。學業成績未達門檻者,可另由學生填寫學業進步計畫,如下段說明。
三、申請文件:
1.申請書及師長推薦信(附件一)。
2.經濟證明:低收或中低收證明、清寒證明、國稅局資料、主要家計負擔者之失業證明、診斷證明及特殊境遇家庭等相關證明資料。若經濟確屬弱勢而未達法定清寒標準者,由導師詳述家庭經濟狀況並簽章以茲證明。
3.由學校承辦人提供申請名冊及學校匯款資訊(附件二)。
4.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單;如學業成績未達申請門檻者,可另由學生填寫「學業進步計畫」(附件三);尚無前學期成績單之一年級新生,可依平時考試表現,由導師整體評估。
四、申請方式:
1.每校每年級限 1 位申請名額,由學校承辦人線上完成申請。
2.收件後將由本會審查,並將得獎名單通知學校。
五、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14 年 11 月 30 日止。
六、獎助金額及撥款方式:
1.每人獎助 8,000 元。
2.本會審查通過後將撥款至學校帳戶,由學校轉發獎助學金予學生,並請完成簽收列冊(附件四)及捐款收據寄回本會。
七、注意事項:
1.申請者須同意本會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對申請之個人資料有為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權利。提供之各項個人資料僅作為本會辦理獎助學金申請使用,不會挪作其他用途。
2.本會依申請收件順序審查獲獎學生,並視預算上限得提前結束申請。
3.如需本辦法及附件內容電子檔,請上本會官網 / 下載專區,下載使用。
網址:https://www.evergloryfoundation.org/download.php?idno=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