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110年學校研習申請計畫,敬請惠予公告周知。 |
說明: |
一、 | 各校僅需提供場地,並約定研習時間即可,所有費用與講師均由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提供,相關計畫請參閱附件一。 |
二、 | 研習申請日期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或場次用罄為止。 |
三、 | 研習辦理日期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20日止。 |
四、 | 請欲申請之學校填妥附件二之申請表MAIL,將會有專人聯絡後續事宜。E-MAIL:teachertaoyuangroup@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