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注意事項辦理。
二.參選教科書陳列與評選日期:112年5月10日(三)起~112年5月24日(三)止
三.評選地點:本校大辦公室。
四.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評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參選教科書提供:邀請已獲審定公告之出版商,提供各版本合格教科書或樣書,以供評選。 參選教科書送達地點:於4/24~4/28送至本校大辦公室陳列。
六.評選結果將於5月底~6月初擇期公告。
七.其它注意事項: (一)評選期間各出版業者不得找任何理由進入校園(包含進入教室),所有老師亦不得藉任何名義找出版業務至評選現場進行說明或指導。 (二)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四)未獲入選之教科書,請各書商或供書單位於112年6月2日(五)前自行領回。
八.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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