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優惠如下:
一、優待範圍:限乙方所屬員工及學生、學校志工。
二、優待辦法:
三、乙方若有教職員或學生體檢需求,應以甲方為第一優先執行單位。
四、乙方人員就醫掛號、批價時需出示乙方之識別證件,如未出示恕不優待。
五、如乙方有需要辦理衛生教育講座課程時,甲方應協助辦理,乙方應支付車馬費用。
六、甲方為乙方特約醫療後送單位,若有乙方有臨時狀況,應優先以甲方為看診醫院。
七、本合約有效期間自民國112年12月31日止,若因應大環境改變,甲方得以修改及
終止合約內容,但需提前知會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