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有關本府動物保護處委託雷科斯國際有限公司辦理「114年度飼主責任宣導動物保護觀念及法規巡迴宣導活動」,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動物保護處114年6月25日桃動四字第1140005220號函辦理。
二、 為因應市民飼養犬貓數量日增月益且市民對於飼養動物觀念不一,特以透過動物保護相關講座、宣導活動及宣傳行銷等主題,期能透過本案建立市民對動物同理共感能力,使動物保護概念向下紮根,讓本市達成動物友善城市之目標。
三、 按動物保護法第4-1條規定,各級政府應普及動物倫理與動物保護法規相關之教育及學習,以提升國民動物保護知識,並落實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中。
四、 倘貴校有辦理講座意願及需求,請填寫調查表以利後續安排活動事宜,申請方式如下:
(一) 電子申請:透過https://forms.gle/aj8XZD2FwVgRYrJF6或掃描附件表單右下角QRcode報名。
(二) 紙本申請:請將附件表單印出填寫完畢後,寄送至新北市泰山區楓樹街15巷17號1樓。
五、 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該公司陳怡君小姐,電話:02-2297-0109轉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