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有關本府環境保護局檢送本市新屋環境教育園區「碳索生活館」環境教育課程簡章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5年4月13日桃環綜字第1150027873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學校團體於115年上半年度前來本市新屋環境教育園區之「碳索生活館」參與環境教育課程,該局特辦理旨揭課程。 三、 每場次補助上限為新臺幣5,000元整,用以補助前往本館之交通車車資,若實際車資未達5,000元者,餘額可補助部份午餐費用。 四、 主辦單位保有審核報名資格之權利,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和昱國際永續有限公司,聯絡電話:0908-791-880。 五、 檢附原函及相關資料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