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注意事項辦理。
二.參選教科書陳列與評選日期:111年5月9日(一)起~111年5月20日(五)止
三.評選地點:本校大辦公室。
四.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評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參選教科書提供:邀請已獲審定公告之出版商,提供各版本合格教科書或樣書,以供評選。 參選教科書送達地點:於4/25~4/26送至本校大辦公室陳列。
六.評選結果將於5月底擇期公告。
七.其它注意事項: (一)評選期間各出版業者不得找任何理由進入校園(包含進入教室),所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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