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局111年5月10日桃教資字第1110043018號函續辦。
二、為推展本市「智慧學校,數位學堂」成果,達到校際間交流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創新;並發展學校團隊合作反思與團隊成長的教師專業新文化,特辦理旨案活動。
三、旨揭競賽訊息摘要如下,請依下列規定期程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一) 競賽成員:本市公立國民小學編制內專任合格及代理教師。
(二) 團隊組成:每校最高以2個團隊為原則(含跨校聯隊),每1個團隊應由領隊1人及3位教學成員組成。
(三) 活動期程:
1、說明會:111年7月6日(星期三)於8時50分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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