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本市110年公教員工子女托育服務等相關事宜一案
公告 2021-04-08 · 人事主任 · 行政公佈欄 · 點閱數:284
一、 本府依「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及參照「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實施方案」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
二、 檢附「桃園市政府109年員工子女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名單及優惠措施一覽表」、「本市107及109年私立托嬰中心評鑑優(甲)等一覽表」、「本市私立幼兒園評鑑報告一覽表」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