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配合113年4月1日修正生效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該總處之停止適用及繼續適用相關釋例一案,請查照。
公告 2024-07-14 · 人事主任 · 行政公佈欄 · 點閱數:45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7月5日總處培字第1133024757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