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
公告 2024-06-19 · 衛生組長 · 行政公佈欄 · 點閱數:170
主旨:有關「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一 案,請轉知相關訊息,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6月14日衛部口字第1132060606C號函 辦理。
二、本案業經衛生福利部中華民國113年6月14日衛部口字第 1132060606號公告修正(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114年1 月1日生效。
三、檢附本案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及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 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各1份或逕至本局網站首頁 (http://www.tyc.edu.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 案下載/分類:體育保健科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