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_MI_TADNEWS_ARCHIVE
_MI_TADNEWS_NEWSPAPER
_MB_SYSTEM_ADMENU
文章分類
行政公佈欄
各項競賽成績
教師研習訊息
師生活動訊息
競賽活動訊息
校內公告
獎助學金專區
教育新知
教師甄試
Back
最新消息
轉知轉知「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注意事項」第3點,業經教育部於110年3月18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00007353B號令修正發布
公告
2021-03-25 · 人事主任 · 行政公佈欄 · 點閱數:317
依本府教育局110年3月22日桃教小字第110002447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
2) 教育部 函.pdf
3) 教育部令.pdf
4) 修正規定.odt
5) 次專長教師證書審查申請檢核表.pdf
會員登入
送出
取消
_MB_SYSTEM_LPASS
_MB_SYSTEM_R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