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書函轉勞動部修正「性別工作平等訴訟法律扶助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律扶助辦法」,業經該部113年1月19日令修正發布一案
公告 2024-02-05 · 人事主任 · 行政公佈欄 · 點閱數:76
依人事總處113年1月23日總處培字第1130010987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含附件)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