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有關「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1條,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4日以勞動條4字第1120148876號令修正發布一案,請查照。
公告 2024-01-16 · 人事主任 · 行政公佈欄 · 點閱數:102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1月9日總處培字第113001019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