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109年請延長病假未超過6 個月而全年無工作事實者,其年終工作獎金應扣除延長病 假日數後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發給一案
公告 2021-02-22 · 人事主任 · 行政公佈欄 · 點閱數:304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1月28日總處給字第1100011502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