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函以,111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支基準數額公告為新臺幣(以下同)2萬5,000元以下,另因107年、111年退撫(除)給與調整超過基準數額者,仍予專案列冊繼續發給年終慰問金、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請查照。
公告 2022-06-15 · 人事主任 · 行政公佈欄 · 點閱數:178
依行政院111年6月8日院授人給字第11140008602號函及同年月日院授人給字第11140008603號函辦理,並檢送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