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111年1月28日院授人給字第11100000011號函送之「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說明三(三)文字誤繕,爰予更正一案,請查照。
公告 2022-02-23 · 人事主任 · 行政公佈欄 · 點閱數:190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2月15日總處給字第1114000237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