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_MI_TADNEWS_ARCHIVE
_MI_TADNEWS_NEWSPAPER
_MB_SYSTEM_ADMENU
文章分類
行政公佈欄
各項競賽成績
教師研習訊息
師生活動訊息
競賽活動訊息
校內公告
獎助學金專區
教育新知
教師甄試
Back
最新消息
轉知有關「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8月18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00108668A號令修正發布一案
公告
2021-09-14 · mis · 行政公佈欄 · 點閱數:496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18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108668D號函辦理。
二、
查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11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略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運動教練等有第5條第3項申請留職停薪或第6條第7項提前復職或延長留職停薪之情形者,應明定須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或由服務之學校核准後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先予敘明。
三、
上開留職停薪須報本府教育局核准,或由服務之學校核准後報本府教育局備查,將另案函知本市各市立學校、幼兒園。
四、
檢附教育部函文及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各1份
1) 教育部 函.pdf
2) 教育部令.pdf
3)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修正條文.odt
會員登入
送出
取消
_MB_SYSTEM_LPASS
_MB_SYSTEM_R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