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桃園市修正「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案
公告 2026-03-18 · 人事主任 · 行政公佈欄 · 點閱數:262
主旨:修正「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 務注意事項」第二點、第三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 二月十日生效。
說明: 檢送「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 注意事項」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