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107年度教學卓越獎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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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檢送本市「107年度教學卓越獎評選」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06年10月19日桃教小字第1060082455號函暨桃園市龜山區山頂國民小學106年12月7日山小教字第1060008105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資訊摘錄如下:
(一) 參加對象與資格(請詳參附件)。
(二) 分組方式:分為國中組(含市立高中與私立高中之國中部)、國小組及幼兒園組。
(三) 辦理時間及地點:
1、 報名起迄日期及繳交方案全文截止日:即日起至107年1月10日將書面審查資料及光碟,掛號寄至山頂國小教務處 (地址:33344桃園市龜山區頂興路2號)。
2、 公布報名團隊:107年1月11日。
3、 方案發表初審:107年1月15日至1月16日假山頂國小辦理。
4、 複審訪視輔導:107年2月26日至107年3月7日期間,觀察輔導員前往各初審通過之學校協助修改方案。
5、 方案發表決審:107年3月20日至3月22日假山頂國小辦理。
(四) 評選獎勵方式:
1、 金桃獎:各組1隊,每團隊獎金4萬元,獎座1座,團隊成員記功1次1人,嘉獎2次2人,其餘成員嘉獎1次。
2、 銀桃獎:各組2隊,每團隊獎金2萬元,獎座1座,團隊成員嘉獎2次1人,嘉獎1次2人,其餘成員獎狀1張。
3、 銅桃獎:各組3隊(幼兒園組為1隊),獎座1座,每團隊獎金1萬元,團隊成員嘉獎1次1人,其餘成員獎狀1張。
4、 佳作: 各組若干隊,團隊成員嘉獎1次1人,其餘成員獎狀1張。
(五) 獲獎教學團隊,應以得獎金額從事教學考察、教學研究或協助弱勢學生之公益用途,不得做為個人獎勵之用。
(六) 國中組金桃獎與銀桃獎共3隊、國小組金桃獎與銀桃獎共3隊、幼兒園組金桃獎與銀桃獎共3隊代表本市參加教育部教學卓越獎選拔。
三、 本局同意參加人員於活動期間核予公假登記並課務排代。
四、 本案聯絡人:山頂國小教務處王心怡主任,電話:3207244轉210。
五、 本案計畫可至本局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國小教育類(https://www.tyc.edu.tw/folder/download/select)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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