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普仁國民小學聘僱校警公告
壹、主旨:桃園市中壢區普仁國民小學誠徵學校警衛,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
貳、說明:
一、資格
(一)、基本資格
1. 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備良好溝通能力,應對進退得宜、無不良紀錄
及嗜好。
2. 能配合學校活動調整值勤時間,且能於夜間及假日值勤。
3. 具有國小(含)以上學歷、具備繕寫工作日誌及填寫各種報表之能力。
4. 經歷:無經驗可,具警衛工作經驗者佳。
5.年齡:年滿20歲以上。
6.需具備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之規定辦理。(程度及類別以能勝任警衛工作為原則)。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二、報名:
(一)報名表:請至本校警衛室領取報名相關表格,或由本校網站下載。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05月17日(星期一)下午4時止,逾期不予受理。(親送或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
(三)報名地點:本校總務處。
(四)報名文件:(請備齊相關文件如下,正本查閱,影本1份留存。相關報名文件繳交學校存檔,恕不退回。)
三、甄選:
(一)日期:110年 05月18日(星期二)8:30到總務處報到。
(二)地點:9:00本校校長室進行甄選。
(三)方式:第一階段:資料審查
第二階段:公開面試
(四)評選標準:學歷10%、經歷10%、專長10%、面試70%。
(五)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將不予錄取。
(六)錄取名額:正取一名(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
(七 ) 錄取名單於下午四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及校門公布欄。
四、聘期:1.本次甄選經錄取後自110年 05月19日起試用1個月(視工作狀況得延長至3個月),表現經學校考評合格後始得正式訂定聘任契約,雇用期間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如表現良好,經考評會議通過後,得繼續聘任)
五、服勤時間:
1.本警衛工作採全日制與計時制並行,配合學校警衛編制輪值、輪休。
2.以上執勤時間為校方預定,實際執勤時間由校方決定。
六、工作任務:門禁管制、校園安全巡視、交通指揮、支援上下學導護工作、來賓接待、通報及導引、偶發事件處理、簽收臨時性包裹信件、關鎖行政辦公室及教室門窗、保全系統設定與解除、警衛室及週圍環境整理、其他臨時交辦任務及校務支援事項等。
七、待遇:
(一)以勞動局最新規範之最低薪資給予月薪(其調整依政府公告之月薪制調整
為依據),膳食需自理。
(二)表現優良經考核通過者,有1~1.5個月之年終獎金(需於110年12月在職,未滿一年者按比例核給)。
(三)機關補助勞健保費、勞退準備金勞保暨健保之自付費用,需由每月薪資
中扣款繳納。
(四)並無三節慰問金等額外待遇。
(五)薪資於次月10日前發放,遇假日順延。
八、錄取:正取一名。
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不予錄取,本校將另行公告甄選事宜。
九、未盡事宜,依本校警衛聘用相關規定辦理,歡迎符合資格人士親至本校報名。
十、聯絡人:總務處事務組長徐老師,聯絡電話:03-4563830 轉511
學校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425號